空气净化剂是指利用自然物质本身所具有的吸附、分解原理,经过现代科学技术处理,所形成的具有消除空气中有害气体、祛除各种异味功能的产品。现市面上有的空气净化剂很多,鱼龙混杂。总体来说有以下几种类型:吸附型空气净化类,如活性炭、竹炭椰维炭;遮盖型除味产品,如凝脱香盒、空气清新剂;分解型除味产品。
空气净化剂是以稀土为原料的一种吸附剂,稀土有“工业维生素”的美称。是我国的一种战略性物资,已严格限制出口,是制作各种高科技产品的必备原材料。在发达国家,稀土的净化吸附能力在很多年前就得到应用,而我国只是才开始应用。 那么空气净化剂属于商标转让的哪一类呢? 0503-净化制剂空气净化制剂050005, 净化剂050117, 非人用、非动物用除臭剂050119, 除霉化学制剂050202, 化学盥洗室用消毒剂050380, 衣服和纺织品用除臭剂050400,空气除臭剂050401 ※冰箱除味味剂C050029, 厕所除臭剂C050030, 漂白粉(消毒)C050031注:1.化学盥洗室用消毒剂,厕所除臭剂与0302厕所清洗剂类似; 2. 漂白粉(消毒)与第九版及以前版本0104第(一)部分漂白剂交叉检索,与0301漂白盐,漂白碱,漂白苏打,漂白剂(洗衣用),漂白剂(洗衣)类似; 3.化学盥洗室用消毒剂与0501杀真菌剂,杀菌剂,灭菌剂,卫生消毒剂,消毒剂,0505灭干朽真菌制剂,灭微生物剂,土壤消毒制剂,农业用杀菌剂类似,与第九版及以前版本0505土壤消毒剂交叉检索; 4.本类似群与0310商品类似。